[招聘信息]2007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0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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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满足我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指标

  共招68名。其中市级38名,镇(街道)30名。具体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条件详见附件。有关招考信息可登录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查询。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1.2007年慈溪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慈溪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7年5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含2007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报考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可放宽到宁波户籍(社会人员)或宁波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市级事业单位岗位,可放宽到浙江户籍(社会人员)或浙江生源(应届毕业生)。

  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07年5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

  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其中大部分岗位需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等相关要求。

  3.年龄3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全市统一按岗位招考。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注册报名

  统一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

  时间:2007年5月8日8:00—5月20日17:00。

  网址: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

  报考者登录慈溪人才网,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如实输入个人信息,按所学专业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在此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07年5月21日-5月26日。对报考者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网络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2007年5月27日8:00-5月28日17:00。已报名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得到报名序号;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考生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30日17:00。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7年6月5日8:00-6月9日17:00

  考生登录慈溪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可在资格初审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

  (3)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时间:2007年6月10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其中申论为50分,专业知识为100分。

  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单,考生可通过慈溪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三)资格复审

  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已经毕业的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可在同一岗位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进行递补。

  (六)考核

  考核根据招考岗位指标,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可在同一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如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如笔试成绩并列,则以专业知识高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如专业知识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社会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63981415、63981412;监督电话:63980624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3026644

  附件:1.2007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07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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