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群团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学院组织部、学工部、团委关于举办“红歌献给党”学生党支部红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29
  
点击量:

各分院党总支、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我院党建工作,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发扬优良革命传统,弘扬时代主旋律,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探索思政教育与艺术教育相结合的大学生教育途径,根据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决定举行以“红歌献给党”为主题歌咏比赛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唱红歌活动,将红色经典歌曲传唱活动作为学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唱红歌活动,进一步了解党的历史,增强党员意识,激发学生党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伟大祖国的热情,形成“支部有歌声、人人唱经典”的良好氛围;通过唱红歌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共同创建良好的院风、教风和学风。
二、参赛对象
各分院学生党支部
三、比赛时间
201012291830
四、比赛地点
可珍讲堂
五、参赛要求
1、每分院组队1-2支,要求每支队伍不少于40人,队伍允许跨支部组建,原则上不超过3个支部。
2、每参赛队按照比赛的宗旨与主题,自选演唱歌曲1-2首(参照附件2),但每队演唱作品时间不超过8分钟。
3、为确保演出一定的艺术性,选唱歌曲必须为两声部艺术演唱,选唱两首歌曲的队伍要求其中至少一首为两声部演唱。
4、表演过程中对伴舞、朗诵形式,领唱及合唱类别不做限制。指挥和伴奏须为我院师生,可使用伴奏带。
五、评奖评分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比赛评分将邀请宁波市相关专家进行专业评分。
六、工作要求
1、各总支要高度重视,落实学院创先争优活动相关部署,要求各学生党支部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策划,扎实推进红歌传唱活动,采取相应措施,将唱红歌活动打造成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载体。
2、各学生党员要以高度的热情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以唱红歌活动为契机,接受一次红色教育,接受一次艺术的审美教育。
3、请各分院党总支将合唱比赛报名表(见附件1)于1210前报团委郭晓伟老师处;本次活动工作联络人为应中元、郭晓伟。
附件1
“红歌献给党”学生党支部红歌合唱比赛参赛队伍报名表
附件2
“红歌献给党”学生党支部红歌合唱比赛参考曲目
党委组织部、学工部、学院团委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