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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届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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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届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434号)文件要求,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关爱,扎实推进我省高校“寒门学子”就业关怀计划,积极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经浙江省教育厅研究,决定联合《钱江晚报》开展“2016届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为保证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二)热爱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获得过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家庭经济困难,或因所学专业需求不足、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导致就业困难。
二、推荐人数
每个学院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推荐情况汇总后,推荐3名学生至浙江省教育厅。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内容详见附件,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生源地、专业、学历、在校期间表现(含获奖情况)、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情况、毕业生本人的求职感言(一句话)、毕业生本人的联系方法(固定电话、手机或电子信箱选写1个)、学校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每位毕业生材料的总字数不超过500字。
四、其他
请各班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把握标准,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贫困毕业生。同时要充分尊重毕业生本人意愿,对不愿参加活动的不得强迫,不便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
请各班级于2016年1月14日下午17点之前将推荐材料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就业中心:联系人:邬旭东 88229538,邮箱:30329898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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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