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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9年“新丽”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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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回报社会,香港知名人士金维明先生在我校设立了 “新丽”奖助学金。现将2019年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和名额

面向全院所有在册本科生评选。共评选2名,每人奖励(资助)2000元。

二、 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扶危济贫,帮困助学原则;

3.奖励先进,择优评选原则。

三、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获得2017-2018学年学校各类奖学金(大一学生要求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3.要求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并乐于参加公益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4.同等条件下,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在各类学生科技创新实践环节(如竞赛获奖、专利、论文等)、外语学习中取得成果或为学校 (学院)和班级的建设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优先考虑;

5.本通知发布之时,上一学年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或评奖过程中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参与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设奖助学金评审表》,并将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于3月22日之前报送学院蒋老师901-2;

2.各学院审查申请人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3.学工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确定最终名单后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