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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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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项目即将开始受理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育才工程”资助内容:
1、资助我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出国、出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所需的往来交通费用;
2、资助我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各学科、各门类的优秀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
二、获得“育才工程”资助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祖国和我省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在某个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具有浙江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的会员资格(必须有一年以上的会籍),且按规定交纳会费;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以申报当年计);
三、“育才工程”资助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主要是指:
1、由境外学术团体主办、与会者来自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和地区;
2、在境外召开并且申请资助人在申请时尚未召开;
3、会议学科等级必须是二级及以上;
4、会议主办者、会议议题和内容必须与申请人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的学科领域相关。
5、有受邀作学术报告或宣读论文的邀请信和有关证明;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四、“育才工程”资助的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各学科、各门类的优秀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出版物必须是作者的首部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且申请时尚未出版。
五、“育才工程"受资助人员的推荐评选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的要求,采取个人向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申请,专家评审,浙江省科协择优支持的程序进行。
六、“育才工程”的申报与审定:
1、科研处受理截止时间:2007年10月26日
2、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分院科研秘书提出申请并提交《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项目申请表》(附件2)及相应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并发送电子文档,再由科研秘书汇总上报科研处;
3、浙江省科协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对申请资助的内容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审定意见提出相应的资助金额;
4、浙江省科协根据审定结果,及时通知受资助者,并通过浙江省科协“大众科技网”及其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受资助人名单和资助内容;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受资助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受资助人应在参加完会议后一个月内将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日程安排表)书面报告浙江省科协,并办理出境往来交通费用的核销事宜;受资助出版科技、科普类著作的受资助人应提供与相关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并根据资助额度办理经费支出事宜。
2、受资助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在申请、审定等过程中,经证实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则取消资助资格,追缴资助金,并且该受资助人将不得再参与以后浙江省科协的其他资助项目和评奖活动。

科研处联系人:方士杰 电话:88229026 666838(短号)
电子信箱:fsj@nit.net.cn

附件:1、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2、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