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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类科技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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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接科研处通知,涉及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可以进行补充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项目(含特派员科研攻关项目)。已通过重大项目需求征集方式向科技局推荐的项目,请再以一般科研攻关项目的申报形式,
抓紧上报;对团队科技特派员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2.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请根据《办法》与农业农村科技发展专项方案,以企业为主体,公益性项目
(如农村医疗,环保,村镇建设等方面的项目)允许事业单位牵头申报。重点面向农业“两区”,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特别是团队科技特派员。农业新品资助列入本计划,申报时直接填个申请表申请就可以,
但要附2011年度的审定(认定)证书。重大项目每个县市区推荐不超过5个。
具体请参考科研处通知:http://keyan.nit.net.cn/news_show.asp?id=1318